<xmp id="mluva"></xmp>

<nobr id="mluva"><rp id="mluva"><menu id="mluva"></menu></rp></nobr>

<xmp id="mluva"><video id="mluva"><input id="mluva"></input></video></xmp><wbr id="mluva"><ins id="mluva"><progress id="mluva"></progress></ins></wbr>

<wbr id="mluva"><ins id="mluva"></ins></wbr>

CN | EN
搜索

洞察

存量住房變保租房:政策紅利與市場機遇

發布時間:2024-06-21 閱讀量:791

存量住房變保租房:政策紅利與市場機遇

 

黃松  李雯  侯明  朱小尚

 

一、引言

 

當前房地產市場正經歷著顯著的變化并面臨多方面的挑戰。受政策調控、金融環境以及土地供應等因素的影響,房地產市場供需關系也呈現出動態變化,在一線城市和熱點區域,土地價格高漲,導致房價居高不下;而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則存在房地產庫存積壓的問題,去庫存任務依然艱巨。房地產市場周期性調整的特征愈發明顯,投資者和開發商需要更加審慎地判斷市場走勢。

 

在政策支持和市場需求的引導下,存量住房轉型為保租房的模式應運而生。保租房,即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筑面積、租金和準入條件且享受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優惠政策的租賃住房,主要保障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階段性住房困難群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主要通過新建、項目配建和存量盤活三種方式籌集。其中,存量盤活主要是將符合條件的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將閑置或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成保障性租賃住房。

 

存量住房轉型為保租房的新趨勢不僅有助于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緩解商品房的去化壓力,成為連接住房需求與供應的重要橋梁,也是政府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提高社會利用效率的重要舉措。

 

二、政策紅利解讀

 

針對保租房,國家和地方政府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為存量住房轉型為保租房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和激勵。

 

 

政策名稱

政策相關內容

國家層面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

(1)允許改建房屋用于租賃。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2)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存量土地,采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

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并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支持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

《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

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優惠政策。

《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文)

保障性住房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僅支付相應的土地成本。要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產企業破產處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閑置住房等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在符合規劃、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閑置低效工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城市人民政府對項目的建設規模等規劃指標予以支持優化。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24〕15號)

補助資金支持范圍包括住房保障,主要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新建、購買、改建、改造等)。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

(銀發〔2024〕2號)

(1)支持各類主體新建、改建和運營長期租賃住房,盤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業性租賃住房供應。

(2)對于企業和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業性租賃住房長期持有運營的,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嚴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

(京政發﹝2011﹞61號)

(1)市、區縣人民政府在滿足配售房源需求時,可由指定機構收購在建但尚未配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定向安置住房用于安置后仍有剩余的,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按照市有關部門審定的價格收購后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也可收購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社會存量房源作為公共租賃住房。

(2)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機構可從定向安置住房和商品住房等房屋中,長期租賃部分價位、區域適當的房源,配租給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

《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新供住宅項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1〕389號)

各區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不含“三定三限”)等產權型住宅建設項目,每年應按照新供住宅項目建筑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及相應機動車停車位。

重慶市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2〕21號)

根據實際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以盤活存量為主、適當新建為輔,重點在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及周邊增加供給,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

四川省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川建保發〔2021〕338號)

(1)要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結合現有租賃住房供求和品質狀況,從實際出發,促進職住平衡,既要用好產業園區及周邊、重要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閑置資源,又要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等有機結合起來,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布局,科學制定建設計劃。

(2)統籌用好園區配套用地、企事業單位閑置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政府閑置住房等資源,支持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貴州省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22〕1號)。

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并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支持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

廣東省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9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有關部門出臺鼓勵和支持省屬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措施,各地級以上市要出臺具體的工作指引及激勵措施。各地級以上市可把閑置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經適房等政府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江蘇省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蘇政府辦〔2021〕101號)

充分利用存量房屋改造。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規劃原則、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利用存量土地建設。

浙江省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21〕59號)

重點發展城市可以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房屋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支持各地將閑置的或已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途的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公租房和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調整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

湖北省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45號)

重點發展城市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并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其他城市主要利用存量閑置房屋改造建設。

 

相關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土地管理、財政補貼、能源費用、稅收、融資、審批等方面,這些政策有效地降低了存量住房轉型為保租房的經濟壓力,提高了項目的可行性,具體優惠政策如下:

 

 

具體優惠政策

財稅優惠

納入保租房體系的存量房屋,其持有人或運營企業可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比如房產稅、增值稅、所得稅等方面的減免或延遲繳納。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能源價格政策

改造后的保租房在使用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時,可以享受民用標準或更優惠的價格,降低居住成本。

土地政策

對于非居住性質的存量房屋改造,在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用途,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金融支持

獲得低息貸款或融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支持、專項債券發行等,以降低改造和運營成本。

①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②可以項目運營權質押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機構申請獲得金融資本支持。

③支持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認購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保險私募基金等方式,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④支持信托公司等發揮自身優勢,依法合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

⑤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房源籌集渠道多樣化

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非住宅商品房或閑置房屋,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并提供相應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財政補貼

部分地區可能會提供一次性財政補助、運營補貼或按照改造房源數量給予獎勵,激勵更多房屋進入保租房市場。

簡化審批流程

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綠色審批通道,精簡審批事項與環節,提高審批效率,項目審批手續原則上均在區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一系列政策紅利使得保租房市場得以快速發展,這既可以滿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擴大住房消費,還可以改善住房供應結構,有效平抑房價。同時,保租房市場的興起也為相關產業鏈帶來了商機,如建筑設計、施工、物業管理等。

 

政府主導的大規模保障性用房建設,以民生為導向,可以給畸形發展的房地產市場降溫,引導社會投資方向,鼓勵更多企業和資本投入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

 

 

三、市場機遇剖析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與2010年相比,全國城鎮人口增加23642萬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4.21個百分點;全國人戶分離人口49276萬,增長88.52%,表明我國租房人口數量也在快速增長。隨著人口流入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對住房的需求持續增加,而其購房能力有限因此更加依賴租賃市場,再加上保租房租金不得超過同地域、同品質市場平均租金的90%,新市民、青年人這類階段性住房困難人群對保租房的需求日益旺盛。

 

政策推動下,全國各地保障性租賃住房加速籌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全國保障性租賃住房開工建設和籌集213萬套(間),超額完成了既定年度目標,這表明保租房的市場規模正在不斷擴大。

 

 

雖然政府大力推動對保租房的建設和籌集以增加市場供應,但由于土地供應、資金籌措等方面的限制,保租房的供應速度仍然無法滿足快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保租房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租房市場有望迎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存量住房轉型為保租房是滿足市場需求的有效途徑。通過改造和利用現有存量住房,可以快速增加保租房的供應量,從而緩解市場供需矛盾。這種轉型不僅可以提高住房資源的利用效率,還可以為政府節約大量的建設成本,能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

 

對于投資者而言,雖然租金可能低于市場價,但保租房的需求穩定且租期較長,其政府指導定價、規范的申請流程、線上線下相結合、定向配租與市場化管理相結合的出租方式,既能保障價格合理又能有效對接有需求的租戶,因此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對于租戶而言,保租房的租金相對較低,可以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提高生活質量。對于整個社會而言,保租房的建設和運營可以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如建筑、裝修、物業管理等,從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經濟效益。

 

四、實施策略與建議

 

(一)實施步驟和策略

 

存量房屋改造或納管,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的存量住房、城中村住房、未售商品房以及個人住房等,各地因城施策,選擇不同的方式籌集保租房房源。通過合理的規劃設計,這些閑置的商品房可以被改造為保障性住房,從而盤活存量資產,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滿足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需求。

 

存量房屋改造為保租房的項目是一個涵蓋多個關鍵環節的系統性過程:

 

 

項目的申請和審批有“納保”和“改建”兩種方式:“納保”指經政府同意后,項目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籌集計劃,并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繼而享受國家政策優惠的過程;“改建”指實施主體按照有關要求將現有存量建筑裝修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過程。流程具體如下圖(以北京市為例):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

 

(二)案例經驗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案例及其特點和經驗:

 

1、深圳安居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項目

 

深圳安居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項目涉及四個位于深圳市核心區域或地段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包括安居百泉閣、安居錦園、保利香檳苑和鳳凰公館,這些項目的建筑面積合計為13.47萬平方米,項目收益主要來源于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套商業設施及配套停車場的租金收入。

 

該項目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24個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典型案例之一。項目通過發行REITs(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的方式進行融資和運營,成功地盤活了存量資產,將其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了有效投資,為深圳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2、安居·樂筑(億潤店)項目

 

安居·樂筑(億潤店)項目由西安市安居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社會存量閑置房屋改建而成,是西安市首個面向社會開放的租賃住房項目,位于西郊,經過8個月籌備后開業。項目精準定位,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的品質化住房需求,提供了多種戶型選擇,并配備了完善的家具家電和公共服務設施。通過引入知名公寓運營機構進行聯合運營,提供了專業化的管家服務和智能化的管理系統,極大提升了客戶的入住體驗和便利性。

 

3、余姚市朗霞街道余姚中國裘皮產業園租賃住房項目

 

余姚市朗霞街道的余姚中國裘皮產業園中部分房屋出現了低效使用的情況,為了有效利用這些房屋資源,余姚市決定將其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提供房源1060套(間),成功盤活低效資源的同時有效緩解了新市民和新青年的住房困難。

 

該項目作為浙江省2023年度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典型案例,體現了產業園區與保障性住房結合的新模式,既解決了員工住宿問題,又促進了產業園區的綜合發展,為其他保租房項目和房產租賃企業提供了可復制、可借鑒的建設運營經驗。

 

4、高新火炬創新中心濱江青居項目

 

該項目是杭州市濱江區一個成功的存量住房轉變為保租房的案例,項目總建筑面積16930平方米,其中16750平方米被改造為保租房,共計提供331套房源。通過有效利用原有的非居住存量房屋,不僅緩解了新青年、新市民的住房壓力,還促進了資源的合理利用,展現了存量住房轉變為保租房的可行性與社會效益。

 

這些案例共同展示了存量住房轉變為保租房的多維度實踐路徑:通過金融創新(如REITs發行)解決資金問題,政策引導拓寬房源來源,以及利用財政和金融支持降低改造成本。這些措施不僅有助于緩解大城市住房緊張狀況、提升住房保障水平,還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體現了政府與市場協同推進住房保障體系改革的智慧,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有助于推動全國范圍內保租房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三)項目實施的要點

 

1、資金來源

 

政府補助資金及專項債券、社會資本參與、金融機構貸款以及企業自籌資金是主要的資金來源。

 

(1)政府補助資金及專項債券

 

《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文)提出: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中央通過現有資金安排渠道適當給予補助。將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支持利用住房公積金向繳存職工發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在確保貸款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試點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開發貸款。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24〕15號)提出:補助資金支持范圍包括住房保障,主要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新建、購買、改建、改造等)。

 

(2)社會資本參與

 

社會資本可以通過投資、合作等方式參與存量住房改造為保租房的項目,從而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例如,2022年成功發行了4支保障房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其中規模最大的產品達到了30.5億元。這種方式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保租房建設,可以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3)金融機構貸款

 

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提供住房租賃貸款資金,支持存量住房的購買和改造。2024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擬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最長使用期限不超過5年,政策實施至2027年末。發放對象包括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銀行,銀行按照自主決策、風險自擔原則發放貸款。

 

PSL(抵押補充貸款),是一種由中央銀行提供的政策性貸款,可用于支持特定領域的建設和發展。202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重啟PSL投放3500億元,2024年1月再次投放PSL 1500億元,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提供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2、明確資金申請的相關要求

 

存量房屋用作保租房申請資金應滿足資金申請的相關要求。例如,在申請租賃住房購置類貸款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收購主體規范、收購過程規范。買賣雙方盡量不得為關聯企業。

 

(2)買方購買存量房屋用作保租房租賃需證明其具備運營能力。

 

(3)項目產權清晰,已達到出售條件,存量商品房戶型面積合適、價格合適、位置合適。

 

(4)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須滿足當地政府的住宅銷售要求,獲得“四證”等許可文件;二手房屋須取得合法有效的不動產權證書。

 

(5)資本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購房款或評估價值(二者取其低)的20%;購買商業用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本金(首付款)比例按當地政策要求執行。

 

(6)貸款到期日須早于房屋所有權等不動產權的使用權利終止日。

 

3、項目自身的平衡

 

實現存量住房改保租房項目資金自平衡,既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扶持,也依賴于市場化運作的靈活性和創新性,同時加強成本控制和運營管理,以確保項目的財務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1)科學規劃與選址:項目應選擇在人口密集、租賃需求旺盛的區域,確保改造后的房源地理位置優越,易于吸引租戶,能快速出租,產生穩定現金流。

 

(2)政府政策支持與激勵:利用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稅收減免、低息貸款等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降低改造成本和運營成本。

 

(3)市場調研與定位:通過提供多樣化的租賃產品和服務,提高運營效率,及時響應租戶需求,提升租戶滿意度和續租率,降低空置率,增加項目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4)探索增值收入來源:除了基本的租金收入外,項目還可以通過提供增值服務的收費,如物業費、車位費、電梯廣告費、社區服務、商業配套等,創造額外的收入來源。

 

 

五、結論與展望

 

保租房市場的未來發展需要政策、市場、技術及資金等多方面的協同努力,通過盤活存量土地和房屋資源籌建保租房的方式,能夠經濟合理地構建一個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租賃住房體系,更好地適應和滿足社會對租賃住房的多樣化需求,推動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1 0